行為守則

第十六節:傳播和審查

教育委員會將努力確保社區通過:

  1. 在每個學年開始時,向所有學生提供完整的行為守則副本。
  2. 在學年開始時,所有父母/監護人都可以簽訂《行為守則》的副本。
  3. 在學年開始之前,向所有地區學生的所有父母/監護人郵寄了全部行為守則,並根據要求提供此副本。
  4. 通過在線鏈接采用後,盡快為所有現有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提供了《行為準則》的副本,並在采用後立即將行為準則的任何修訂副本。
  5. 首次雇用時,向所有新員工提供當前行為守則的副本。
  6. 製作學生,父母/監護人和其他社區成員的行為守則副本。

該地區將為所有地區工作人員提供一項專業發展計劃,以確保有效執行《行為準則》。校長可以征求有關與學生的管理和紀律有關的在職計劃,特別是教師和管理人員的建議。持續的專業發展將根據需要包括在該地區的專業發展計劃中。